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统筹、协调、管理涉外事务的职能机构,负责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任务, 承担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部署、协调、落实工作, 统筹全校国际合作交流事务的协调、服务和日常管理,以推动学校与国(境)外高等学校、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等相关组织的交流合作,促进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水平和质量的提升。具体职责如下:
一、 综合事务管理
1.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落实、监督工作。
2.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交流活动的联络、协调、落实工作,协助学校领导主持开展国际交流活动,为院系部门的国际合作交流提供信息和联络服务。
二、 来访接待事务管理
1.负责国(境)外来访团组、专家学者、友好人士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负责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以及交换生的接待和管理工作。
三、 出国(境)事务管理
1.负责学校教职工的派出工作和出访团组的策划和实施以及行前教育准备工作。
2.负责办理教职工和学生出国(境)的审批、报批手续及因公出境人员护照的管理工作。
四、 专家与项目管理
1.负责长、短期来华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聘请、报批、外事和生活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学校各类国际合作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工作;负责学校的各类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3.负责学校国际会议的申报、报批、监督、协调工作。
五、 对外宣传工作
1.负责学校各类涉外宣传资料的制作和翻译工作。
2.负责学校师生出国(境)学习交流信息的咨询和推广工作。
3.负责学校师生的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六、 外事档案管理工作
1.负责各类外事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